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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学院2027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15 17:45来源:低空经济学院(飞行学院)

低空经济学院2027推免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按学科专业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面试专家组

二、接收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已取得全国普通高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符合教育部对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

外语语种为英语;

(六)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提交报考志愿;

本科所学专业为航空航天类、电子信息类、力学类、机械类、交通运输类等相关专业具体专业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接收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低空技术与工程(0825J1)和航空工程(085503),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低空技术与工程(0825J1),直博生学制为5年。

四、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的志愿

)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按照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发出复试通知

确认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复试综合考核。复试考核由学院组织,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学院要求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按复试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参加复试。

1.材料审核: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打分,按照规定成绩合成规则形成材料审核成绩。

2.面试考核:按要求参与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方式为线下。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考核成绩(100分满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60分)+面试成绩(满分4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综合考核成绩60分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确定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发送待录取通知。经学校审核无误后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得放弃,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公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并根据学校下发的直博生指标数、考生及导师意愿从名单中择优确定直博生,并将考核相关材料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复核提交学校招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7日。公示无异议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信息,并组织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五、复试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1份(PDF格式,合成1个文件,小于20MB),发送至邮箱DKJJ666@163.com

申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完整、真实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扫描件;

(三)低空经济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能力成绩自评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

(四)本人所获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参加竞赛等佐证材料;

(五)加盖学校或所在学院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

(六)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3);

(七)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材料清单(附件4

)《报考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5)。

申请直博生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完整、真实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扫描件;

(三)低空经济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能力成绩自评表》及佐证材料(附件2);

(四)本人所获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参加竞赛等佐证材料;

(五)加盖学校或所在学院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

(六)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扫描件(附件3);

(七)《报考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5

(八)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者必须提供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附件6);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材料清单(附件4

(十一)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7)

、咨询及监督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4-89726677

学院监督电话:024-89723721

本办法由低空经济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低空经济学院

2026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