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校园车辆停车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校园师生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校园机动车辆停车秩序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准则
校园内机动车辆须按位停车,有序停放在停车场车位和各道路规划车位。严禁在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及未标注车位线的区域停放,严禁跨车位、压线或占用多个车位停放。
二、环路及重点区域停车要求
1. 环路区域(蓝色线标注):所有车辆须在停车位内规范停放,严禁在非停车位区域停放。【说明:展翼广场西环入口——经管楼——航宇馆——逸夫馆——工训中心环路路段涉及的单位,周三全体教职工到校参加教研活动时如周边车位不足,可临时在该路段有序双侧停车。】
2. 南区主干路(黄色线标注):
早间 7:00-9:00、午间 11:00-13:00、晚间17:00-19:00等就餐高峰时段,允许车辆在道路东、西两侧单排临时停靠,严禁双排停车或堵塞交通。其他时间段全线禁止停车(含临时停靠)。
3. 北生活区路段(橘色线标注):
早间 7:00-9:00、午间 11:00-13:00、晚间17:00-19:00等就餐高峰时段,允许车辆在道路南侧停车位内按位临时停靠,禁止在非停车位区域停靠,禁止双排停车或堵塞交通。其他时间段道路南、北两侧全线禁止停车(含临时停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停车位,严禁在车位内放置杂物、存放设备或设置障碍物。禁止占用、堵塞停车场内道路,确保消防通道及车辆通行顺畅。
2.学校组织各类大型会议、活动期间,临时停车区域及管理要求以活动通知和现场管控为准,届时请主动配合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疏导。
3.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学校责成有关部门将对涉及违停的校内教职工车辆采取“暂时取消入校资格”措施处理;对涉及违停的社会临时车辆、缴纳年费车辆采取“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入校”措施处理。
本通知相关要求,自2025年6月9日(星期一)起执行。请大家自觉遵守停车规定,树立“文明停车、安全出行” 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附件:环路及重点规范停车区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