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校园车辆停车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校园师生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校园机动车辆停车秩序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准则

校园内机动车辆须按位停车,有序停放在停车场车位和各道路规划车位。严禁在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及未标注车位线的区域停放,严禁跨车位、压线或占用多个车位停放。

二、环路及重点区域停车要求

1. 环路区域(蓝色线标注):所有车辆须在停车位内规范停放,严禁在非停车位区域停放。【说明:展翼广场西环入口——经管楼——航宇馆——逸夫馆——工训中心环路路段涉及的单位,周三全体教职工到校参加教研活动时如周边车位不足,可临时在该路段有序双侧停车。】

2. 南区主干路(黄色线标注):

早间 7:00-9:00、午间 11:00-13:00、晚间17:00-19:00等就餐高峰时段,允许车辆在道路东、西两侧单排临时停靠,严禁双排停车或堵塞交通。其他时间段全线禁止停车(含临时停靠)。

3. 北生活区路段(橘色线标注):

早间 7:00-9:00、午间 11:00-13:00、晚间17:00-19:00等就餐高峰时段,允许车辆在道路南侧停车位内按位临时停靠,禁止在非停车位区域停靠,禁止双排停车或堵塞交通。其他时间段道路南、北两侧全线禁止停车(含临时停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停车位,严禁在车位内放置杂物、存放设备或设置障碍物。禁止占用、堵塞停车场内道路,确保消防通道及车辆通行顺畅。

2.学校组织各类大型会议、活动期间,临时停车区域及管理要求以活动通知和现场管控为准,届时请主动配合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疏导。

3.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学校责成有关部门将对涉及违停的校内教职工车辆采取暂时取消入校资格措施处理;对涉及违停的社会临时车辆、缴纳年费车辆采取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入校措施处理。

本通知相关要求,自202569日(星期一)起执行。请大家自觉遵守停车规定,树立文明停车、安全出行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附件:环路及重点规范停车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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