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师生服务保障工作,现将保卫处寒假期间户籍、政审等业务事宜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1月22日 |
1月26日 |
1月30日 |
2月4日 |
2月10日 |
2月24日 |
人员 |
宁老师 |
宋老师 |
吴老师 |
任老师 |
吴老师 |
宁老师 |
服务时间 |
9:00-15:00 |
办理地点: 保卫处(南门西侧) 所需材料: 1.迁入集体户口所需材料 学生:(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迁移证原件(辽宁省外人员需要)(4)户口本(辽宁省内人员需要)。 教职工:(1)最高学历证明(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迁移证原件(辽宁省外人员需要)(4)户口本(辽宁省内人员需要)。 2.迁出集体户口所需材料 学生:(1)毕业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3)集体户口本人页。 教职工:(1)身份证原件(2)集体户口本人页。 3. 政审所需材料 二级学院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需要辅导员或相关负责人签字及加盖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
办理前请先与值班老师电话沟通确认相关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如遇特殊情况需其他日期办理,请提前联系值班老师。 |
联系电话:89723119 |
保 卫 处
2026年1月15日